文有些長,關於簽證遣返這件事。
小編曾去過澳洲打工度假當背包客8個月,預計於2016年1月份放寒假的時候使用觀光簽證要去一圓環澳的夢想(差西澳、北澳未去過),我原本天真地安排先去打工一個禮拜(觀光簽是不能打工的,澳洲薪水是週領,想賺些旅費),剩下3個禮拜就是純玩樂了,但是看到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發的文章,才發現自己的無知,細細看此篇文章中提及地也深有所感,以下節錄文中提及
『1. 如果你持的是一般觀光簽證入境,但是被查到有工作或者是打工的通聯資料,通常是會被因入境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行為,遭到遣返! 原因在於,正常人申請觀光簽證目的就是要觀光,想要投機打工,當然是不會被允許的!』
『2. 給海關繳驗的文件是不是一致,這些也包括:電話通聯、往來信件等等,千萬別小看這些資料與訊息,因為提交正確的資訊給澳洲移民部官員是包包們的責任,要不然被誤判或者被抓包,然後被遣返,然後有了黑紀錄不能入境,說真的,自己應該負最大責任,誰都幫不了。』
曾經有過4~5年前被遣返的一般觀光客向我們辦事處要求協助跟澳洲政府說明並且和發給他簽證。但是,實在是很無奈,一旦有了黑紀錄,澳洲政府的執法權與裁量權,我們絕對予以尊重。不只是我們台灣,世界各國政府駐外機構也都尊重當地國政府所作之行政裁量與決定。所以,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投機取巧,因為簽證記錄黑了,因為出了事,誰都幫不了你。
【觀念補給站】
以我們台灣來說,入境台灣的外國籍人士,如果被認定在台灣從事目的不符行為被遣返,我們政府也一樣直接遣返,而且不接受外國政府或駐外機構的關說或者關切,因為簽證核發准駁這是我們國家主權行為的行使,不容許外國政府插手介入,這個道理全世界都一樣。所以,有了簽證不必然代表就一定可以入境,而曾經有過黑紀錄想要再申請簽證入境,當然也就更難了!請大家參考囉!
小編自己在這裡,小小總結自己的感想
第一個:申請的簽證種類與你/妳到那邊的行為不符合,是可以拒絕你/妳入境的,小編在此牢記於腦海中,乖乖的守法。
第二個:給海關繳驗的文件,最好誠實回答與繳交。
第三個:尊重該國(不管是澳洲或台灣)政府的執法權與裁量權*3(很重要所以說3次),不幸的事是台灣人似乎關說習慣了,甚至更甚地當起”奧客”來了,此風不可長。
第四個:我喜歡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觀念補給站】所提及的觀念,這正是我們很少思考的東西,看完這篇文章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在台灣工作的移工們因為種種原因遭受遣返,新聞媒體都報得很簡單,有時候有些人覺得很不合理、有些人覺得反正不是自己經歷過就好了,有些人覺得……
我想還是因為其”本身”的行為讓當局政府的執行人員,判定其為須遣返的人員。不管這個人背後有什麼樣的故事存在,本身犯錯仍是事實。有時候事情對錯,『情、理、法』,法一定為最高準則,否則法治形同虛設,當然也要看執行人員本身對於情理法的拿捏比重,畢竟每個執行人員對於處理事情的態度不盡相同,俗話說一樣米養百樣人。
最後
我期許自己在經營這個粉絲頁的時候都能讓關注這個粉絲頁的朋友們都能學習到東西。
深深一鞠躬 m(_ _)m BY Mentari 小編 (印尼文,太陽)
以下是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原文,及小編的環澳經過,期待明年寒假繼續征服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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